微牛牛供货商采购协议

版本:V1.0  |  生效日期:2026年5月22日  |  适用场景:供货商向平台/平台商户供货、精选联盟入驻及平台撮合采购

甲方(采购方/平台方):依法运营「微牛牛」企业级直播 SaaS 平台的主体,负责平台选品库、精选联盟运营及向入驻商户提供货源撮合服务(以下简称「甲方」或「平台」)。

乙方(供货商):向甲方或甲方入驻商户供应商品、提供库存、发货及售后支持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乙方」或「供货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就乙方通过微牛牛平台(含精选联盟、商户选品同步、直播带货供应链等)向甲方及甲方商户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在线确认、签署电子协议或实际供货,即视为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

第一条 合作内容与模式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平台规则的商品货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规格、图片、资质、供货价、建议零售价、库存、发货时效及售后政策。
  2. 合作模式包括:(1)平台精选联盟库供货,由入驻商户选用并在直播间销售;(2)甲方指定商户定向供货;(3)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采购模式。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商品信息展示、同步至商户后台、订单流转对接及数据统计等技术服务;直播间面向终端消费者的销售主体为入驻商户,乙方应配合商户及平台完成履约。
  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已在平台发布的商品核心信息(价格、规格、资质、发货地等);确需变更的,应提前通知并配合平台更新。

第二条 资质、商品质量与合规

  1. 乙方保证具备合法经营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及所供商品所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检测报告、品牌授权等文件,并按甲方要求提供复印件或电子版备查。
  2. 所供商品应来源合法、质量合格、标识真实完整,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因商品缺陷、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引发的投诉、处罚及诉讼,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及商户损失。
  3. 禁止供应国家禁止或限制网络销售、直播销售的商品;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特殊品类应严格遵守专项法律法规。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资质、仓库、发货能力进行审核或抽检;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可暂停合作、下架商品或终止协议。

第三条 价格、结算与发票

  1. 供货价格、佣金比例、结算周期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后台系统记录或补充协议为准;乙方承诺报价真实,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向其他合作方提供的优惠供货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结算基数以平台系统记录的已完成交易且未发生有效退款的订单为准;发生退货退款的,按实际处理结果在当期或下期结算中扣减。
  3. 乙方应在结算确认后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或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类型);因乙方迟延开票导致甲方无法抵扣或遭受税务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偿。
  4.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支付通道向乙方指定账户付款;乙方账户信息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否则导致付款延误或错误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订单履约、物流与售后

  1. 乙方应在平台规则及承诺时效内完成接单、拣货、发货,并上传真实有效的物流单号;不得无故缺货、延迟发货或虚假发货。
  2. 物流包装应满足运输安全及品牌要求;因包装不当导致的破损、丢失,由乙方与物流方按约定及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3. 乙方负责处理质量退换货、维修、补发等售后;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平台售后规则,在平台规定时限内响应并办结。
  4. 因乙方原因导致的批量客诉、平台限流、监管约谈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制定整改方案并承担相应违约金(如有约定)。

第五条 数据、保密与知识产权

  1. 双方在合作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价格体系、用户数据、技术方案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要求的除外。
  2. 乙方授权甲方在平台范围内使用商品图片、文案、商标等用于展示、推广及同步至商户;乙方保证该授权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3. 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继续有效,期限为协议终止后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下架全部商品、扣除应付货款作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继续赔偿):(1)提供虚假资质或商品信息;(2)供应假冒伪劣、侵权商品;(3)严重违反发货或售后时效导致重大客诉;(4)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2.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商户或终端用户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费用(含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以法院认定或双方确认为准)。
  3.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或双方约定标准支付逾期利息;因乙方账户、发票问题导致无法付款的除外。

第七条 协议期限、变更与终止

  1. 本协议自乙方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三十日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自动续期一年,续期次数不限。
  2.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修订本协议,修订后通过后台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继续使用供货服务视为接受修订。
  3. 任何一方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可终止合作;发生根本违约的,守约方可立即终止。终止后,双方应结清已发生订单的货款、售后及争议处理事宜。

第八条 不可抗力与争议解决

  1. 因地震、火灾、疫情、战争、政府行为、重大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约的,受影响方应及时通知并提供证明,双方协商延期或部分免除责任。
  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以电子文本形式存储于平台系统,与纸质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电子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平台):微牛牛平台运营方

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统签约主体以后台记录为准)

签约渠道:商户/供货商后台 · 精选联盟入驻

官网:https://www.kkniuniukeji.com